联系电话:

0311-89285493

产品分类

PRODUCT LIST

行业知识

首页 > 行业知识

航空障碍灯分类及应用

  • 发布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11-04
  • 点击数:

一般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种,航空障碍灯 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大于45米建筑及其设施,可以三种障碍标志灯可以互相配合使用。
  离地面9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中光强障碍标志灯为红色闪光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20-60次之间,闪光的有效光强不小于1600cd;或者使用红色的高光强障碍标志灯,使其闪光效果更加明显。离地面15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高光强障碍标志灯并必须为白色闪光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20-70次之间,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 障碍物就其障碍标志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设障碍标志灯,中间层的间距必须不大于45米,城市中百米以上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虑中间层加设障
  障碍标志灯的垂直和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5米(即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加碍标志灯)
  对于烟囱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标志灯应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的污
  染,障碍标志灯可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处的位置。
  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应中、高光强障碍标志灯配合使用。
  对于不足150米高的高压输电电缆、铁塔可在顶部设发白光的中光强障碍标志灯。
  不论哪种障碍标志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标志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面都能看出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标志灯的同时和顺序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浙江通明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编辑(与国际民航组织一致)
   一、适用场所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本文源自http://www.hangkongzhangaideng.com/hyzs/38.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航空障碍灯http://www.hangkongzhangaideng.com)

联系人:张源泽   
手机:15369173235   
电话/传真:0311-8928549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高基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hangkongzhangaideng.com   
邮箱:zhangaideng@126.com
版权所有:石家庄石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航空障碍灯   
技术支持:一米和电子商务